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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能計量常識
1、 電計量裝置包括哪些部分?
答:用電計量裝置包括計費電能表、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及二次連接導線。
2.電能計費表計裝設后,客戶應承擔怎樣的責任?
答:根據《供電營業規則》有關規定,電能計費表計裝設后,客戶應承擔如下責任:
(1)電能計費表計裝設后,應妥為保護;
(2)不應在表前堆放影響抄表或計量準確及安全的物品。
(3)不得開啟計量柜、箱及表計封印;
(4)發生計費電能表丟失、損壞或過負荷燒壞等情況,應及時告知供電企業;如因供電企業責任或不可抗力致使計費電能表出現或發生故障的,供電企業應負責換表,不收費用;其他原因引起的,應負擔賠償費或修理費。
3. 我區常用電能表的誤差等級分哪幾類?
答:我區常用電能表誤差等級分為1.0級和2.0級。1.0級表計允許誤差在±1 %以內;2.0級表計允許誤差在±2%以內。
4. 為什么電能表要按周期進行輪換?
答:機械式電能表隨著使用時間的延長,機械的磨損,往往會產生計量不準的現象。為保證電能表的計量準確性,按有關規定需要定期拆回電能表,進行表計校驗(也就是常說的表計輪換)。
5.當您認為計費電能表可能不準時,怎么辦?
答:當您認為計費電能表不準時,有權向供電企業提出校驗申請,在您交付驗表費、拆表復裝費后,供電企業應在七天內校驗,并將檢驗結果書面通知您。如計費電能表的誤差在允許范圍內,驗表費和拆表復裝費不退;如計費電能表的誤差超出允許范圍時,除退還所有費用外,按規定退補電費。
6.當電能表的檢定誤差超過允許范圍時,如何退補電量?
答:以‘0’誤差為基準,按驗證后的誤差值退補電量。退補時間從上次校驗或換裝后投入之日起至誤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時間計算。
7.當您對供電企業的表計校驗結果有異議時,怎么辦?
答:當您對供電企業的表計檢驗結果有異議時,可向供電企業上一級計量檢定機構申請檢定,也可向當地技術監督部門申請鑒定。但您在申請驗表期間,其電費仍應按期交納,驗表結果確認后,再行退補電費。
8.因用電計量裝置接線錯誤、保險熔斷、倍率不符等原因,使電能計量或計算出現差錯時,供電企業如何退補電費?
答:供電企業應按下列規定退補相應電量的電費:
(1) 計費裝置接線錯誤的,以其實際記錄的電量為基數,按正確與錯誤接線的差額率退補電量,退補時間從上次校驗或換裝投入之日起至接線錯誤更正之日止;
(2) 電壓互感器保險熔斷的,按規定計算方法計算值補收相應電量的電費;無法計算的,以用戶正常月份用電量為基準,按正常月與故障月的差額補收相應電量的電費,補收時間按抄表記錄或按失壓自動記錄儀記錄確定。
(3) 計算電量的倍率或銘牌與實際不符的,以實際倍率為基準,按正確與錯誤倍率的差值退補電量,退補時間以抄表記錄為準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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