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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竊電之探討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發展,出現了許多客戶違約用電的現象,身為用電稽查人員,肩負著以法維護國家和企業利益的雙重責任。作為一名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掌握管轄的工作情況和業務知識。俗話說:‘知已知彼,方能百戰百勝’。因此,在這里,我與同行們談一下竊電與反竊電的一些技術措施和處理規定。根據平時遇到的一些竊電現象,做以簡明扼要的分析,以便當好企業的保護神,社會發展的‘先行官’,千家萬戶的‘光明使者’,更好地為人民服務。
防竊電的技術措施:
1、采用專用計量箱或專用電表箱
2、封閉變壓器低壓出線至計量裝置的導線。
3、采用防撬鉛封。
4、采用雙向計量或止逆式電表。
5、規范電能表安裝接線
6、規范低壓線路安裝架設。
7、三相四線客戶改用三只單相電能表計量
8、三相三線客戶改用三相四線三元件電能表計量
9、低壓客戶配置剩余電流動作保護開關。
10、計量電壓回路配置失壓記錄儀或失壓保護
11、采用防竊電能表或在表內加裝防竊電器
12、禁止在單相客戶間跨相用電。
13、禁止私拉亂接和非法計量
14、推廣改進電能表外部結構使之利于防竊電
15、應用推廣防竊電新技術、新產品
竊電一般有下列幾種方法:
一、欠流法竊電常用手法:
1、使電流回路開路。
2、短接電流回路
3、改變電流互感器的變比。
4 、改變電路接法。
二、移相法竊電常用手法:
1、改變電流回路的接法。
2、改變電壓回路的接線。
3、用變流器或變壓器附加電流
4、用外部電源使電能表倒轉
5、用一臺一次側、二次側沒有電聯系的升壓變壓器將某相電壓升高后反相加入表尾零線。
三、擴差法竊電的常見手法:
1、私拆電能表,改變電能表內部的結構性能。
2、用大電流或機械力損傷電能表
3、改變電能表的安裝條件、
四、無表法竊電:
這種竊電方法性質最惡劣,比技術竊電危害更大,可以說是明目張膽帶搶劫性質的竊電,對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也很大,還能對其他竊電行為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五、供電營業規則規定的竊電方法:
1、在供電企業的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線用電。
2、繞越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用電。
3、偽造或者開啟供電企業加封的用電計量裝置封印用電。
4、故意損壞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
5、故意使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不準或者失效
對竊電量的確定:
1、在供電企業的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線用電的,所竊電量按私接設備額定容量(千伏安視同千瓦)乘以實際使用時間計算確定。
2、以其他行為竊電的,所竊電量按計費電能表標定電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視同千瓦)乘以實際竊用時間計算確定。
竊電時間無法查明時,竊電日數至少以180天計算,每日竊電時間:電力用戶按12小時計算;照明用戶按6小時計算。
對竊電行為如何處罰?
答:供電企業對查獲的竊電者,應予制止,并可當場中止供電,竊電者應按竊電量補繳電費,并承擔補繳電費三倍的違約使用電費。拒絕承擔竊電責任的,供電企業應報請電力管理部門依法處理,竊電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供電企業應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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